请点击浏览细则教学副院长工作职责科教处工作制度教学办公室岗位目标管理制度教研室(组)工作职责
教学副院长工作职责 一、 审核全院教学工作统一规划,对重点工作监督落实; 二、 监督、审批年度教学计划、总结、经费预算 三、 定期召开全院教学会议,布置、汇报教学工作; 四、 审批教师资格; 五、 经常听取教学办公室工作汇报,监督教务工作的重要环节,解决教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六、 领导监督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 七、 领导教学与教学管理的研究和改革工作; 八、 定期进行教学行政查房,深入教研室了解教学的全面情况,现场协调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